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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关于收缴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尊敬的各会员单位

2023年在各会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中山酒协顺利开展各项活动与工作。根据《中山市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及《中山市酒类行业协会章程》规定,为保持协会稳步发展与正常运转,为会员单位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协会将从即日起开始2024年度会费收缴工作。望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及时办理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 协会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每年会费30000元; 

2、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会费5000元;

3、理事/监事单位:每年会费3000元;

4、会员单位:每年会费800元。

二、 缴费时间:

2024年531日前,按上述标准一次性缴纳会费,请勿延期。

三、 缴纳方式与流程:

1、现金交付方式: 请携带现金到协会办公室缴费或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代缴

2、银行汇款或转帐

帐号名称:中山市酒类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400 1780 3520 5300 4028

四、 开具发票:会费到账后,一般3天内秘书处将开具“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发票给各缴费单位。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宝欣   电话:0760-88222031  邮箱:2305968895@qq.com

办公地址:中山市民众镇中山保税物流中心B111卡

备注:

(1) 已缴纳2024年度会费的单位不必重复缴纳,缴费情况可查看附件《已缴纳2024年度会费的会员单位》

(2) 若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单位,将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受协会服务并将自觉退回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