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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进口酒类政策法规宣贯会的通知

各进口酒类相关企业: 

 

为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检验检疫局关于联合打击假冒伪劣进口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要求,广州检验检疫局定于2012年6月26日召开进口酒类政策法规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6月26日上午9:00~11:00,请参会人员当日上午8:50前报到。 

 

二、会议地点 

 

广州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广州检验检疫局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内容 

 

宣贯最新的相关政策法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44号令)、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公告)以及2012年联合打击假冒伪劣进口酒类产品专项行动工作的有关要求。 

 

四、参加人员 

 

会议内容重要,请广州局辖区进口酒类企业、代理商、代理报检公司负责人参加。 

 

五、其它事项 

 

(一)对参加会议的企业代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由于会场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各单位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各单位于2012年6月22日前将会议回执(详见附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广州检验检疫局。 

 

广州检验检疫局联系人:罗柳慈 

 

联系电话:38290361 

 

传 真:38290685 

 

电子邮箱:gz0361@gdc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