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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随附单填写说明

  1.年月日:填写供货方填制该酒类流通随附单日期。

   2.编号:酒类流通随附单自带编号,无需填写。

   3.购货单位:填写购货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

   4.联系人:填写购货单位业务负责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购货单位业务负责人电话。

   6.品名:按“酒类品种度数+ 酒类品牌”填写,如“52°红星二锅头”。

   7.规格:按“1×每包装箱内瓶(盒、桶)数量×每瓶(盒、桶)净含量(ml)”填写,如:“1×12×500ml”。

   8.单位:箱(单瓶、单盒或单桶包装销售的,可直接填写“瓶”、“盒”或“桶”)。

   9.数量:填写箱数(单瓶、单盒或单桶包装销售的,填写“瓶”数、“盒”数或“桶”数)

  10.单价:填写该品种每箱(瓶、盒、桶)的单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11.金额:填写该品种销售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2.产地:填写酒类商品生产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名称。

  13.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国产酒按酒类商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填写,进口酒类按灌装日期填写。

  14.售货单位(盖章):加盖经公安部门批准刻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位印章。

  15.备案登记号:填写供货方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编号。

  16.填单人: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填制人姓名。

  17.售货单位地址:填写售货单位工商注册地址。

  18.电话/传真:填写售货单位固定电话和传真。

  19.发货人:填写售货单位库房发货人姓名。

  20.承运人:填写承运司机姓名。

  21.车牌号:填写承运车辆的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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