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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协参加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

2014年5月10日起,《中山市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扩大宣传面,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相关工作部署,5月14日上午,酒协参加食药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办法》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吴月霞,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志强和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卫华出席会议,发布会由我局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岑志勇主持,多家本地新闻媒体及多名省级媒体驻中山记者站记者参加了会议。

发布会上,梁卫华局长介绍了2012年至2013年稽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今年以来我局机构改革的情况。她表示,将继续高度重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坚持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原则,进行铁腕整治。同时,还将继续深化与市公安局的联动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打假治劣的合力,配合开展“涉食药假”等专项行动,实现“靠前、深度、延伸”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王志强常务副局长介绍了市公安局开展“涉食药假”打击整治行动的情况,他指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要从机制、基础、源头三方面做好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将其作为“全民治安”工程的重要内容,上下齐心、五措并举,扎实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整治行动。

会上,吴月霞副市长作了重要指示,她强调,要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紧抓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三打两整治”工作,确保打击广度和整治深度,努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上新的台阶。吴月霞副市长指出,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者进行奖励,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既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获取执法线索,又有利于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局面,还会对违法人员或潜在的违法人员有一定威慑和瓦解的作用,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出法律的威慑力。

发布会现场公布了《办法》,《办法》中所指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是指属于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范围内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在我市范围内发生的以上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均可以举报。举报方式包括:拨打市政府投诉举报热线12345,或到石岐区梅基街27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举报受理中心举报,或者寄举报信件。相关线索一经查证属实,我局将及时进行奖励:查获物品的货值金额不满5万元的,每宗奖励500元;货值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每宗奖励5000元;举报涉嫌犯罪行为并经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的,每宗奖励10000元;举报特别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我局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高奖励金额。